招标信息

张家口市政开发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供热收费收益权资产支持票据中介机构选聘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2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张家口市政开发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供热收费收益权资产支持票据中介机构选聘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口市政开发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张家口市政开发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张家口市政开发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供热收费收益权资产支持票据中介机构选聘项目 2.1.2发行规模:预计不超过10亿元(具体发行额度以基础资产情况以及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2.1.3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1.4服务期限:服务期限由发行服务期和存续期构成。发行服务期自合同签订日起至本项目发行成功之日止;存续期与本项目存续期一致(约5年)。 2.1.5服务标准:满足招标人需求。 2.1.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2招标范围:确定本项目供热收费收益权资产支持票据业务的中介机构,保证发行工作的顺利实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备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的资格证明文件。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全国范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文件中无须附相关查询截图,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核实为准)。 。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含牵头单位)为2家;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需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服务委托合同,就本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3-21至2025-03-27,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4-11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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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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