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石油上海院实验室耗材试剂类物资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2025-03-2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石油上海院实验室耗材试剂类物资框架采购,招标人为中石油(上海)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实验室耗材试剂类物资框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满足中石油上海院所属实验室常规科研耗材、科研试剂、常规通用配件类等物资的快速采购响应,计划进行框架招标,框架总金额约600万。将采用电商的方式采购,充分发挥电商价格可控、商品质量有保证的优势,且具有物流跟踪等相关功能,方便快捷。

通过公开招标选定2家具备采购服务交易平台的综合服务商,第一家中标金额不低于60%,第二家中标金额不高于40%。招标人可在该平台上按需采购实验室耗材,框架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如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累计送货金额达到此预估额度,本合同将自动终止。

2.2招标范围:

中石油上海院实验室耗材试剂类物资框架采购,适用于中石油上海院各实验室科研生产分析需要,主要有实验试剂药品、实验玻璃器皿、实验耗材、实验室劳保用品、实验室工具、实验仪器专用配件1个标包(科研耗材、科研试剂)。

2.3交货期:按具体订单要求执行。

供货周期:框架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如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累计送货金额达到此框架金额,本合同将自动终止。

2.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有面向全社会公开的专业电子商务网络购物平台。提供营业执照和电子商务网络购物平台的网站链接。

3.1.2投标人必须具有危化品的经营和运营资质,须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相关资质文件。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年度 (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相关会计报表),若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根据提供的最近财务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该投标人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的,或不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的,投标将被否决。(如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至少具有1个提供过电商平台采购服务的成功案例。投标人须提供合同(框架协议)作为证明材料,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项目名称、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范围等信息。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4.3 2022 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同时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

3.4.4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严重环境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应附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3.5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3.4其他要求

1.联合体要求:不接受。

2.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5年3月20日至 2025年3月26日17:00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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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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