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驻马店市中心医院2025年监护除颤类、血压计类、理疗类、医用灯泡类常用配件招标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3-20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驻马店市中心医院2025年监护除颤类、血压计类、理疗类、医用灯泡类常用配件招标项目(二次);

2、采购需求: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3、预算金额:24万元(据实结算);

4、供货期限:一年;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要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注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2、供应商应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采购活动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函);

4、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为代理商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739 号)相适应的经营资格(投标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或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须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或情况说明)。

6.2供应商为境内生产商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739 号)相适应的生产资格(投标产品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须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或情况说明)。

6.3投标产品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的产品备案凭证;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须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或情况说明。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提供的仅做为信用参考,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提供书面声明函)。一经发现,将导致投标同时被拒绝。

9、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报名时间:2025年3月21日-2025年3 月25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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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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