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山阳科技园9个污染地块补充调查和风险评估项目采购公告

2025-03-20
项目名称:山阳科技园9个污染地块补充调查和风险评估项目

预算金额:6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600万元,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采购需求:

 

原淮安区化工集中区总规划面积82.68公顷,9个地块总面积约350亩(具体地块为原淮安毛氏化工有限公司、淮安市楚州鼎烨油脂厂、淮安市东宇化工有限公司、淮安市列邦康泰化工有限公司、淮安市天池化学有限公司、淮安市阳成化工有限公司(含淮安市宏泰酚醛塑料有限公司污染地块)、淮安市中天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淮安寅生化工有限公司、江苏大成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园区内以印染、精细化工等产业为主,2019年,经淮安区人民政府同意,淮安区化工集中区更名为淮安区山阳科技园,产业定位为高端智能机械、工业电子等,由开发区管委会代为管理。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2025年9月20日前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拒绝下述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3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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