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电、东方电气木垒100万千瓦二氧化碳压缩空气储能综合能源示范项目(储能项目)干湿联合冷却塔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2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电、东方电气木垒100万千瓦二氧化碳压缩空气储能综合能源示范项目(储能项目)干湿联合冷却塔采购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东方电气集团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前来报名参与。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新疆。

2.2建设内容及规模:华电-东方电气木垒100 万千瓦二氧化碳压缩空气储 能综合能源示范项目10 万千瓦/100 万千瓦时二氧化碳储能电站干湿联合冷却塔。

2.3质量要求: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详见供货要求。

2.4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华电-东方电气木垒100 万千瓦二氧化碳压缩空气储能综合能源示范项目10 万千瓦/100 万千瓦时二氧化碳储能电站干湿联合冷却系统及其附属系统的招标及其附属设备的设计、制造、供货、安装、指导调试及培训等工作。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2.7授标原则:整体授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格审查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证明材料: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格审查条件:具备安全生产能力;需提供证明材料: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要求;需提供证明材料:提供:有不少于2个3000m3/h及以上的干湿联合冷却塔工程业绩。所有业绩必须同时提供合同扫描件和发票扫描件。合同和发票不一致或发票经核实后造假,直接废标/取消中标资格;

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要求:投标方不得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证明材料:提供:信用中国平台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下载有效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日期;

5、资格审查条件: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证明材料:提供:相关承诺函;

6、资格审查条件: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需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财务会计报表或第 三方审计单位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 计报表或第三方审计单位出具的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 资信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4-11 09:00:00前(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和进行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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