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5年中国铁塔新疆分公司动力配套设备隐患分析技术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20


本招标项目为2025年中国铁塔新疆分公司动力配套设备隐患分析技术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JZB-2025-12253),招标人为中国铁塔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1.1招标内容:

(1)蓄电池轮换与评估服务:针对全疆29546个站址的蓄电池,每月开展轮换远程放电服务,同时提供基站备电时长评估服务以及锂电池整治情况分析服务。

(2)开关电源告警与参数分析:每月对整流模块告警、负载熔丝告警、防雷告警、温度超高等开关电源告警及整治情况进行分析,同时分析开关电源的浮充电压、一级低压脱离等重要参数的合理性。

(3)重点站址精细管理健康度提升服务:针对1130个重点站址,提供定期检查静态数据、远程放电能力改善、定期检查动态数据、改善数据采集可用度、改善资源数据准确度、优化充电能力达成度、优化电池安全达成度、优化电池可放电能力等 12 项精细管理健康度提升服务,以此提升重点站址的硬件维护能力。

1.1.2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1.3服务地点:全疆16个地市分公司。

1.1.4服务响应期:每月15日前按要求提供动力配套运行质量分析报告。

1.1.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标准,以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相关要求。

1.1.6安全目标: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标准,以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相关要求。

1.1.7适用范围: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一体业务。

1.1.8结算方式:本项目采取框架协议方式,地市分公司履行并结算。

本次招标预估规模/工程量、实施地域具体详见本章1.2条。

1.2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为1个,份额100%。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报价一览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2.2投标人须承诺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3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招标公告发布当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类业绩,业绩累计含税金额应不少于100万元。 同类业绩是指:通信基站电源或电池的管理分析或隐患分析相关的技术服务类。

业绩证明材料:①单项合同提供合同关键页,框架合同提供合同关键页和对应的订单或发票或结算文件,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标的内容、合同金额(如有)、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字盖章页。②每份合同至少提供一张发票和该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询结果截图。

业绩认定原则:①业绩金额认定原则:单项合同以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或发票或结算文件为准。②业绩时间认定原则: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或发票或结算文件时间为准。③发票认定原则:发票开具时间须晚于对应的合同签订时间,且早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发票不可以是红冲等异常状态。④其他认定原则:无法证明属于同类业绩,或证明材料模糊不清或不完整视为无效业绩。

2.4信誉要求: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到投标截止之日,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的缴纳凭证、已经移除或执行完毕的查询截图等,否则不予认可)

(1)投标人被“中国执行公开信息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行政处罚信息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无须提供截图,若为个体户无须提供“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截图)。

2.5控股及管理关系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2.6投标人须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三年)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五年)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五年)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为全国“禁止交易企业”的;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列为新疆“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列入同类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新疆省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须提供承诺函。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如发现转包或违法分包行为将终止合同。须提供承诺函。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3月20日16时00分至2025年3月25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