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川海关海关核心算力节点(中卫)机房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20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文件编号:NXBF

2.项目名称:海关核心算力节点(中卫)机房租赁服务项目

3.项目编号:D6400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元):4400000.00

6.最高限价(如有):4400000.00元

7.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海关核心算力节点(中卫)机房租赁服务;

服务内容:本项目主要采购租赁机柜服务,用于部署海关大数据云平台和全国海关开发测试环境等项目服务器、网络和安全硬件设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技术和安全要求:满足海关对机房位置、环境、网络、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相关要求。

8.合同履行期限:租期为12个月,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及《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6《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3.5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3.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或书面声明);

3.7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8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但同一上级公司的两个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采购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3.9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5.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许可证为投标供应商母公司或其子、分公司持有均可,并提供关联关系说明。提供经营许可证(全本含附页)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提供关联关系说明加盖许可证持证单位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3-20至2025-03-27(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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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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