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邹县发电厂三期水源地澄清池设备设施升级改造采购招标公告
2025-03-20一、 招标条件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邹县发电厂三期水源地澄清池设备设施升级改造采购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邹县发电厂,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山东省邹城市 华电国际邹县发电厂。
2.2项目规模:2×635MW机组。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45天。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1)供水系统安装-三期水源地澄清池设备设施升级改造(CHDTDZ001/23-QT-184901):主要是对三期水源地#1、#2、#4机械加速澄清池设备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包括更换耐腐蚀的不锈钢材质搅拌机和刮泥机设备;采用调速电机驱动蜗轮蜗杆减速机传动,将刮泥机销齿传动形式改为直联传动方式;搅拌机、刮泥机设备控制箱更换为不锈钢材质,并增加除湿功能,减缓电气元器件绝缘老化;调速方式由滑差调速改为变频调速,提升调速精准度;更换检修电源箱及照明控制箱为不锈钢材质,提升绝缘等级等内容。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必须具有至少2项300MW及以上等级燃煤发电机组的类似供货业绩(类似业绩是指:电厂水处理设备生产制造及安装业绩)。并提供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原件扫描件;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3-20 14:45到2025-03-27 23:00。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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