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灵山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糖料蔗生态种养循环产业园二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5-03-2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山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糖料蔗生态种养循环产业园二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灵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完成备案登记(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311-450721-04-05-438851(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灵山创润元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 、☑采购 、☑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ZPGJ-2025-0216

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灵山县

建设规模:

标段1:本项目主要为200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及产业配套工程;建设内容:20000亩糖料蔗高质量发展有机水肥化基地(种植基地一年二收,第一收生产红糖浆,蔗渣二次发酵后做全价饲料;第二收作为糖料蔗供应糖厂、蔗尾二次发酵后做全价饲料);绿色农资体系工程:包括建设2套县级生物工作站10T系统和2套镇级生物工作站1T系统、5组镇级有机水溶肥生产发酵快速成肥系统;数治台账系统建设项目,包括数治台账系统、监控系统、智能化管理系统;养殖业及其他配套工程。

标段2:本项目主要为100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及产业配套工程;建设内容:10000亩糖料蔗高质量发展有机水肥化基地(种植基地一年二收,第一收生产红糖浆,蔗渣二次发酵后做全价饲料;第二收作为糖料蔗供应糖厂、蔗尾二次发酵后做全价饲料);绿色农资体系工程:包括建设1套县级生物工作站10T系统和2套镇级生物工作站1T系统、5组镇级有机水溶肥生产发酵快速成肥系统;数治台账系统建设项目,包括数治台账系统、监控系统、智能化管理系统等;养殖业及其他配套工程。

合同估算价:标段1:投资金额约2.5亿元;   标段2:投资金额约1亿元;

要求工期:720日历天,定额工期720日历天【备注:建筑安装工程定额工期应按《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TY01-89-2016)》确定,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

招标范围:本项目以暂定总价、按现行水利和房建等相关行业定额计价标准承包的方式完成从土地流转、设施农业用地变更、正常运行所需具备的勘察、设计、采购供应、建筑安装、施工、调试、试验及检查测试、试运行、消缺、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质保期等全过程的工作,在满足合同其他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

本项目为交钥匙(EPC)工程,投标方应建设并向招标方交付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规程规范的智慧农田。投标方的工作范围是智慧农田正常运行所需的土地流转、所有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设计、施工、安装、调试等,包括但不限于智慧农田进场道路、水利设施、智慧农田范围内所有系统及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土建及结构工程、绿色农资体系、数字化系统工程、电气工程)、生产区内变电站建设工程、电气接入工程、外送线路工程、项目合规性手续办理等。

下列所列各项内容也属于本次设计、采购、施工范围。

(1)本项目投标方设计、采购、施工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a)投标方协助完成工程建设所需的、开工许可、工程施工、验收等各种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防雷测试、抗震设防(如需)、人防(如需)、工程防洪(如需)、白蚁防治(如需)、施工噪音排放许可(如需)】,满足当地监管机构要求,各类合规性手续的办理范围应覆盖至本工程全部施工区域,政策规定由招标人办理的合规性手续,由招标人负责办理,办理合规性手续所需协调费、规费等费用均由招标人承担;场平、所有设备所需要的基础及钢结构、围墙(围栏)监控自动化及生产运营管理系统、视频安防及环境监控系统(含开关站)、临时道路、进场道路改造修复、场内检修道路、蓄水池、施工用电和用水等设施、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设施等整个工程项目的工程施工安装、保护等;

b) 本项目涉及项目用地外配套的相关建设内容等;

c) 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

d) 建设工程保险;

e) 工程验收(含配合水保、环保验收,组织安全设施、环保、消防、职业卫生等各项专项验收、档案竣工验收、(第三方检测合格)、质量监督中心验收、供电部门验收和竣工验收)、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

f)本项目用地的征收、租赁(不含每年固定租金)、青苗补偿、地面附着物补偿、耕地占用税等由投标方协助负责(投标方2000亩为结清一次),所产生费用由招标方承担;

(2)本工程所有设备的采购(包括但不限于EP管、水泵、移动施肥平台、绿色农资体系设施、数字化系统等安装、试验和调试由投标方负责。所有相关配套设备的安装、试验、调试等内容,提供备品备件及必需的工器具。

(3)本工程所需的材料所购材料需要与招标方提前进行确认。

(4)本工程的土建工作包括场区蓄水池、场区的四通一平、场区各类设备基础、防洪设施、消防设施、组件清洗系统场区围栏、接地、线缆沟、护坡、场区道路、供水、排水、绿化、适当的室外硬化活动场地等所有需要进行配套的土建工作等施工图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内容;

(5)其他不在方案内的施工及施工相关费用均由招标方承担,且须满足招标人要求。

(6)工程管网和电气设备等基础所涉及的土地征占用、青苗补偿、房屋拆迁、矿产压覆及其他项目占用地(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期临时用地)有关手续也由招标方负责处理并承担费用。施工周期内农产品补偿由招标方负责处理并承担费用。安全设施、消防、职业卫生、防雷设计审核及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等所需办理的各种手续,由招标方以投标方的名义办理并承担费用。

(7)如果根据当地政府要求需增加相关工程量,与此相关的供货、工程范围仍由承包人负责实施,由此增加的费用作签证处理,在结算中增加价款。

若本项目未能在工期要求时间内完成工作,则每延迟1天承包人应以合同总价为基数,按万分之一(0.1‰)的标准向发包人计付违约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乙级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或以上(含乙级)资质与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一级)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及以上资质(备注:1、招标人应当根据国 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以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 联合体资质按最高的企业计取;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标段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乙级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或以上(含乙级)资质与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备注:1、招标人应当根据国 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以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 联合体资质按最高的企业计取;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一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一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可由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担任;联合体投标的,需为牵头单位员工) 。

3.2.2 项目设计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高级职称。

3.2.3 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一级以上 (含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 。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经理 。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类) 。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 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不可超过3家单位。

3.3.2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 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在评标阶段通过查询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拟派项目经理被列为企业或个人诚信不良、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的,依法对其投标活动予以限制。     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阶段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5业绩要求:无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5年03月20日至2025年03月27日

售价:人民币300元/本,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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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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