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能海南公司洋浦热电复合型分布式光伏项目送出线路工程EPC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2025-03-20

1. 招标条件

华能海南公司洋浦热电复合型分布式光伏项目送出线路工程EPC框架协议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洋浦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海南省

2.2 规    模: 拟在海南省儋州市、海口市、万宁市、澄迈县等县市开发复合型分布式光伏,本项目总建设容量暂定交流侧99.84MW,项目分为若干个独立子项目实施,实际容量以招标人与中标人按单个子项目单独签订的合同容量之合为准。本项目拟采用N型630Wp双⾯双玻太阳能组件,容配比为1.22。本项目类型包含设施农业用地上的鱼塘、养殖大棚和简易农业大棚等屋面,电网接入方式暂定为10KV就近并网,采用“全额上网”模式上网,本项目拟建设6条同杆双回10kV架空线路,每条送出线路约5km(送出线路具体建设方式以海南电网正式接入批复和设计出图为准,送出线路长度以实际距离为准)。

2.3 标段划分: 华能海南公司洋浦热电复合型分布式光伏项目送出线路工程EPC框架协议招标

2.4 施工地点: 海南省儋州市、海口市、万宁市、澄迈县等县市

2.5 计划工期: 计划于2025年4月初开工,4月中旬完成已签订合同子项目送出线路建设,具备光伏电站并网条件,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投标人在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必须进入现场施工。

2.6 招标范围:

工程分界点:光伏场区开关站预制舱10kV进线柜进线端子;本光伏项目送出线路工程包括前期手续办理、勘察设计、征地补偿、设备材料采购、施工安装、调试、涉网调试、试运行、技术培训、验收、资料归集整理等,详细的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前期手续与协调:

①土地与赔偿:负责本项目地方关系协调、民事协调、补偿等事宜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送出线路建设、进场施工道路临时占地赔偿、征地补偿及土地出让金、项目场地平整及地上附属物清运施工引起的人工和机械的选用、迁坟补偿、青苗补偿(据实补偿)、河流、铁路、道路、管线、电力设施等穿跨越协调等相关工作,并取得村集体、政府等相关部门支持文件,工程量清单中苗木、坟地等工程量需投标人实地踏勘,自行考虑所发生的费用。②负责行政审批:电力质监备案、路径规划许可、跨越铁路/公路/河流等专项审批,负责项目接入批复与并网调试验收等手续办理及相关费用;

(2)勘察设计:

①送出线路路径勘察(含地形测绘、地勘)、电气/结构设计、施工图审查及电网备案。②与光伏场站工程EPC总承包单位的勘察、设计配合;

(3)采购与施工:

①送出线路架空线/电缆敷设、杆塔组立、线路通信、监控、防雷接地、标识标牌等设备及材料采购、运输、施工、调试和管理;②线路场地土地征用、清表与平整,自行解决施工临时道路、临时用水与用电事宜,协调解决施工干扰与争议,做好送出线路毗邻工程(如市政管线、道路、建构筑物等)的成品保护;③与光伏场站工程EPC总承包单位的采购与施工配合,并处理好施工接口界面工作;④工程资料与档案的归集整理。

(4)调试与验收:

①线路绝缘测试、继电保护联调、通信通道调试。②与光伏场站工程EPC总承包单位的调试、涉网调试、试运行配合;③试运行、专项验收(环保、档案、职业健康、消防、安全、水保、防雷、等工程专项验收)、涉网试验、地调并网验收、基建移交生产验收、竣工验收等。所有试验、检测、质检监督检查、环保设施、水土保持设施等测评、安全设施、职业病、消防设施、档案、地调并网验收、基建移交生产验收、竣工验收等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5)技术培训与项目移交:

①含运维规程的技术培训;②勘察设计资料、线路竣工图、土地征用协议、赔偿支付凭证、试验报告、电网验收文件等竣工资料移交。

项目验收移交后质量保修期内的维修(含维护消缺、材料消耗、验收整改等)、服务等全部工作。

以上工作内容产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以上招标范围中未列或工程量清单中漏项、工程量考虑不足的但本项目必须实施的项目,投标方均需按照招标方要求完成项目施工,费用不调。变更项目价格调整参照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与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中相关约定执行。

 2.7 框架有效期:自本框架协议签订生效日起至2025年12月30日止。在协议有效期终止日前,已签订具体合同的项目属本标段,合同履约有效期以具体合同约定为准。

2.8 其他要求:

(1)如果中标人未能在2025年4月中旬完成已签订合同子项目送出线路建设,发包方有权扣除履约保函金额。

(2)中标人需保证送出线路用地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保证发包方合法使用送出线路工程,因土地纠纷出现问题影响发包方使用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3)本项目为预招标。合同生效条件:本标段以单个子项目通过华能清能院初设审查及取得海南公司开工批复,并签约子项目合同后生效。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风险告知:本次华能海南公司洋浦热电复合型分布式光伏项目送出线路工程EPC框架采购,分为若干具体子项目实施,待项目取得通过华能清能院初设审查及取得海南公司开工批复后执行,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风险;从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起所产生的任何损失(包括经济、时间等)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予补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②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③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或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④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⑤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均五级及以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同时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须具有至少1项10kV及以上线路施工业绩,须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签字盖章页,反映合同相关内容的关键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施工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的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20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3月27日17时00分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