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钢庆华公司全厂重大危险源评估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储存装置区域开展现场HAZOP分析、SIL定级和SIL验证招标公告
2025-03-20项目公告内容 | ||||||||||||||||
1.招标条件 | ||||||||||||||||
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招标,招标人为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ZO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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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 | ||||||||||||||||
ZO25030180,包钢庆华公司全厂重大危险源评估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储存装置区域开展现场HAZOP分析、SIL定级和SIL验证 招标 项目招标,内容如下,明细详见公告附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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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地处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黑柳子工业园区,公司建有300万吨/年储配煤系统、4座5.5米捣固焦炉、2套处理能力为140t/h的干法熄焦余热发电装置、1套处理能力为10万立/小时的煤气净化系统、3套75t/h的循环疏化床蒸汽系统、年产20万吨/年的焦炉煤气制甲醇装置和年产7.37万吨/年甲醇联产合成氨装置。1.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要求,需重新对全厂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安全评估及分级,出具报告并完成评估备案工作。2.根据《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要求, 对“两重点、一重大”生产、储存装置区域运用HAZOP方法进行安全风险辨识分析,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安全仪表系统管理的指导意见》,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需要配置安全仪表系统的化工装置应开展安全仪表功能评估,出具报告,并通过评审。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资质及业绩要求详见下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 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2.要求提供发票的,发票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如,2023年4月26日发布公告,发票开具日期需在2023年3月31日之前)。 3.本次招标文件中指出的品牌型号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牌型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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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5/03/25 24:00:00 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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