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能玉环分公司2号机组引风机改造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2025-03-20

1. 招标条件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玉环电厂2号机组引风机改造物资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浙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玉环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浙江省

2.2 规    模: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玉环电厂每台机组原配置有两台静调轴流引风机及两台静调轴流增压风机,电机驱动运行,于2014-2016年相继对4台机组进行引增合一改造并同期进行小汽机驱动改造。改造后烟风系统配置有两台中国电建集团透平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HA47048-8Z型静叶可调轴流式引风机,采用小汽机驱动,固定静叶挡板变转速运行。经过长期运行,当前引风机存在轴承疲劳点蚀、叶片断裂、出力不足等问题。因此需对引风机进行定速和增容改造,将现有静调引风机更换为定速运行的动调引风机,并同时通过动调引风机的选型提高引风机的出力能力。

2.3 标段划分: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玉环电厂2号机组引风机改造物资采购标段包1

2.4 交货地点: 浙江省

2.5 交 货 期: 合同签订后105天内完成供货。

2.6 招标范围: 2号机组引风机技术改造物资采购项目,包括引风机本体及其控制调节装置等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4)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至少具有1项6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动调引风机供货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20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3月26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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