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印刷物资有限责任公司文化纸品生产线优化升级及文化教育用纸分切加工销售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山西省印刷物资有限责任公司文化纸品生产线优化升级及文化教育用纸分切加工销售项目(三次)(项目编号:CIT……),招标人为山西省印刷物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投标。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山西省印刷物资有限责任公司文化纸品生产线所需相关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双刀分切机、切纸机、取纸机和卸纸机等。
交货期、安装调试周期、质保期:详见“技术规范书”。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2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本项目设置投标限价,报价不得高于 万元(含税),投标报价高于投标限价要求的,131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投标人自 年 月 日至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具体2023 1 1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订单 结算文件 发票时间为准)在中国境内本项目涉及设备累计销售金额至少为 万元及/ / 100以上。
2.1.4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产品为正品,销售及货源渠道正规,并对其质量负责。
2.1.5不得为 信用中国 网站( )中列入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 ” www.creditchina.gov.cn税收违法案件的当事人。
2.1.6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双刀分切机、切纸机、取纸机和卸纸机均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
(2 )同类产品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投标,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投标或再委托其它投标人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2.2.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2.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2.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2.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2.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的;
2.2.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 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2.2.7在最近五年内(以判决时间为准),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若因地方人民检察院停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投标人无法开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投标人应承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前五年无行贿犯罪行为。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五年,则承诺期限为投标人成立之日起至承诺书出具之日。如果提供的书面承诺有虚假内容的,其投标无效);
2.2.8在与山西省印刷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过错失误;
2.2.9相关产品在山西省印刷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3月21日至2025年3月25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登录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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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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