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铁建20局睢县柒新科技产业园、睢县五洲国际鞋业产业园(钢材)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2025-03-20
1. 招标条件

新建睢县柒新科技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睢县五洲国际鞋业产业园项目二期B区建设项目,招标人: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睢县柒新科技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理部、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睢县五洲国际鞋业产业园项目(二期B区)项目经理部,建设方为睢县城市住房建设有限公司、睢县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工程款。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与申请债券资金,资金已落实。本项目自购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睢县柒新科技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理部,睢县嵩山路与富民路交叉口西南侧,合同工期:720个日历天;合同金额 8.12亿元,主要工程内容包括:生产厂房197926.41㎡、宿舍楼33215.96㎡,地下室建筑面积11575.61㎡,总建筑面积242717.98m2,及室外道路及配套设施、绿化工程等。

2.1.2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睢县五洲国际鞋业产业园项目(二期B区)项目经理部,睢县董店乡王庄嵩山路和振兴路交叉口,合同工期:180个日历天;合同金额0.59亿元,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厂房、办公楼、桥梁、道路及广场、停车场、绿化、供电、给排水、消防等配套基础设施。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7)《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8)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所属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国家取消工业生产许可证的除外)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钢材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最近一年的相关公司财务财报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相关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一份;

(6)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至今投标物资的相关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5日 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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