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预制板材、电缆线)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2025-03-201.招标条件
1.1在建北京轨道交通13号线扩能提升工程土建施工19合同段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北京轨道交通13号线扩能提升工程土建施工19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已由北京市政府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项目所需物资预制板材进行公开招标。
1.2在建中铁十一局娄烦县娄烦村旧城区棚户区改造 项目,招标人为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娄烦县娄烦村旧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经理部,已由娄烦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娄烦县融通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项目所需物资电缆线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北京轨道交通13号线回龙观车辆基地,位于回龙观地区,承担13号线目前的停车、检修等运维功能,总占地面积约41公顷。场内现状设有停车列检库、架修库、综合办公楼、月修静调吹扫库、调机车库、综合维修、信号楼、变电所、锅炉房等建筑单体;车辆段设2+1八字线,双出入线接轨于霍营站(双岛四线),八字线接轨于霍营~立水桥站区间。根据13号线扩能提升工程项目需求,需对该车辆段进行改造,改造内容包括架修库改造(增设检查坑、增设转向架运输轨道、转盘等)、新建临修库、新建部件存放库、新建存车线(2条)、延长牵出线、增设试车线与出入线的联络渡线,以及相关道路、管线改移等附属工程。
2.1.2娄烦县娄烦村旧城区棚户区改造新建安置小区(一期)规划总用地面积47689.2平方米(合71.5亩): 建设安置1140户,主体住宅、配套公建及商业总建筑面积为168197m,其中地上部分建筑面积124578m’(住宅部分建筑面积110950m,配套公建及商业部分建筑面积13628m),地下部分建筑面积43619m(地下室建筑面积16220m,地库建筑面积27399m。
娄烦县娄烦村旧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工程主体住宅、配套公建及商业的建设,小区内道路、给水、污水、雨水、供热、燃气、供电(含弱电)系统和环卫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各基础设施与市政设施连接的部分。娄烦县娄烦村旧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工程规划总用地面积15210.95平方米(合22.82亩):建设安置430户:主体住宅、配套公建及商业总建筑面积为72929m,其中地上部分建筑面积53074m(其中住宅部分建筑面积43500m,配套公建及商业部分建筑面积9574m),地下部分建筑面积19855(其中住字地下室建筑面积7855m,地库建筑面积12000m)。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登录后查看)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预制板材、电缆线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制造商必须入围业主要求的主要设备、关键材料制造商选择清单;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已经取消生产许可认证的不需提供);
(3)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招标物资设备产能配套的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3年、2024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相关财务报表,2025年1月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属于中国强制性认证的产品须提供该物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文件;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3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1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2年(2023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5年1月后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2年(2023年1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5.招标文件售卖起止时间为:2025年3月21日10时00分-2025年3月26日10时00分。……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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