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铁建11局G356湄洲至西昌公路万安县绕城公路改建工程(型钢)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2025-03-20
1.招标条件

新建G356湄洲至西昌公路万安县绕城公路改建工程,招标人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G356湄洲至西昌公路万安县绕城公路改建工程A1标项目经理部,已由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万安县润丰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资金及中央车购税补助资金,出资比例:100%,资金已落实。现对型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G356湄洲至西昌公路万安县绕城公路改建工程A1标项目经理部,位于江西省吉安市万安县,项目总投资3.13亿元,合同工期882日历天。主要工程内容包括:起点改造路基0.219km,新建路基0.21km,赣江二桥全长1.028km(5*40+3*40+70+120+120+70(变截面连续刚构)+5*40+3*40预应力砼T梁,先简支后连续),终点新建路基0.233km,4座上桥人行坡道。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7)《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8)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型钢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最近一年的公司相关财务报告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每年至少一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至今投标物资相关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新注册成立的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的资格证明材料。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5日 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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