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智谷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固态电池材料和智能装备制造基地项目(P19-B53地块)设计服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3-20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金额(元) |
1 | 工程设计服务 | 固态电池材料和智能装备制造基地项目(P19-B53地块)设计服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 | 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 1 | 项 | 638465.76 | 638465.76 |
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注:(1)投标人可按响应文件组成中格式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采购活动,除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特定资格条件外,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自行注明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条件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2)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供应商近三年内(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36个月)至少承担过一个类似业绩: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 12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部分业绩【须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有效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