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桐梓国裕鸿鼎置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网络技术服务采购公告

2025-03-2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桐梓国裕鸿鼎置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网络技术服务

预算金额(元):520000.00;

最高限价(元):520000.00;

采购需求:为桐梓国裕鸿鼎置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提供 1400 户网络技术及维保服务(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履约)期限:在甲方具备施工条件下 4 个月内完成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单位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注:①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的审计报告扫描件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自行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本项需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1.3提供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自行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本项需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1.4投标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零申报的供应商提供电子税务申报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无欠税证明)以及2024年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或自行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本项需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自行提供声明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

本项目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承诺书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开标时间前一天,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书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范本);

②为本采购项目提供前期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除能源、金融、通信、保险等相关的特殊行业分公司外,其余行业分公司参与响应须取得总公司授权(分支机构或分公司参与的,须提供总公司授权书,并注明相关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相关证件在年检期间或者无法提供的,可提供由发证机关出具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函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范本)。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21日至2025年03月25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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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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