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泰州电信2025-2026年医药城IDC机房值守服务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2025-03-20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泰州电信2025-2026年医药城IDC机房值守服务采购项目。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主要包括对医药高新区数据大厦IDC机房7*24小时值守,包括常规机房巡检、简单故障处理(包含空调、电源、IDC线路和业务)、日常应急供电切换和测试、人员设备进出管理、设备代收代管、现场环境维护、机房施工配合等,具体详见询比文件。

1.2.1项目预算:项目总预算约人民币70万(含税),最终以实际采购规模为准。

1.2.2 服务地点:泰州,采购人指定地点。

1.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1.2.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采购人技术规范书要求。

1.2.5成交人数量:1名(份额:100%)。

1.2.6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服务地点

合同期限

1

泰州电信2025-2026年医药城IDC机房值守服务采购项目

其他咨询服务

详见技术规范书

详见技术规范书

泰州,采购人指定地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本项目最高响应报价限价为70万(含税);响应供应商应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报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注册,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印章)。

2.3业绩要求:供应商具备自2022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相关业绩一份,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汇总表、服务内容、签订日期、金额、签章页等合同关键页及至少一张发票复印件,时间和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下全部的发票复印件,时间和金额以发票为准。合同复印件要求内容文字和印章须清晰可见且无遮盖(如出于商业保密目的,允许遮掩详细单价和数量文字,但需保留总价文字)。发票复印件要求发票金额、开票时间、发票号码等信息清晰可见或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的查询截图;未提供发票的业绩均不予认可,所有材料原件备查。

2.4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4名固定值守人员,要求每个值守人员需持有电工证上岗或承诺中选后一个月内所有值守人员获得电工证并持证上岗。(须提供值守人员电工证证书,若未能提供电工证证书的需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5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7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如涉及联合采购,请同时明确其他联合采购方的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相关规则]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3月21日00时00分00秒至2025年3月24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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