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原油罐区工程管托支架制作劳务招标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5-03-20
1、招标条件

本 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原油罐区工程管托支架制作劳务 招标项目(二次)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项目资金来自 业主拨付,出资比例100%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建设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原油罐组(一)、(二)、(三)内的共12台15万立原油储罐本体和附属设施安装。含包括罐区内南侧主管网(管廊)、盘锦港30万吨原油码头至罐区管线(陆域部分)和原油罐区与首末站之间的管线安装、泡沫站(1#、2#、3#、4#)、机柜间(1#、2#),变配电间(1#、2#)、污水提升站(1#、2#)、泵房及室内设施安装等,内部道路和防火堤及其周边竖向。包括但不限于区域范围内土建、建筑、机械设备、电信、电气、仪表、管道(含地下管道)安装、附属钢结构、防腐保温等建设工程,包括水压试验(1公里外取海水)、试运行、相关运输、倒运、保管、联调试运配合、投运保镖、相关的政府告知、报检、报验、取证工作等 ;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全厂区管托支架的制作劳务,不含现场安装及除锈刷漆。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计划分为一个标段;

2.2 建设地点: 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辽东湾新区 ;

2.3 计划工期: 2025  年  04 月  07 日至  2025  年  7 月  25 日;

2.4 具体情况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企业资质:投标人应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具有施工劳务不分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4年度(未完成2024年度审计的,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有能力承担建设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

3.4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2021年  01 月  01 日以来【以交(完)工时间为准】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施工业绩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3.5 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 其他要求: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安全员证书;投标人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取消投标人资格或禁止准入的;国家规定的其它资格条件。

3.7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最多中标  一  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3月21日8:00:00至 2025年3月27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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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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