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点军区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工程检测招标公告
2025-03-201、项目编号:HBH(登录后查看)
2、项目名称:宜昌市点军区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工程检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8万元
5、最高限价:28万元
6、采购需求:釆购一家工程检测单位对宜昌市点军区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进行工程检测。(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并须满足项目实际施工进度要求。若因项目实际施工工期延长或提前,则相应的检测工作随之延长或提前,但费用不予调整。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本项目(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釆购强制、优先釆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釆购优先釆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釆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参与磋商,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单位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6.2、①供应商须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检测范围须同时包含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2个类别,且每个类别等级均为乙级及以上)(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
②供应商须具有省(直辖市)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 计量认证证书。(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
6.3、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检测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并具备有效检测员岗位(培训)证书,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及拟派项目负责人2024年10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分公司缴纳有效)
6.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各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提供证明材料,否则评委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3月21日至2025年3月27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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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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