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电商物流园大厦及裙楼玻璃维修工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20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 编号: 2025

2.项目名称:电商物流园大厦及裙楼玻璃维修工程

3.采购方式:公开采购

4.预算金额:147441.72元

5.最高限价:147441.72元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采购需求: 服务范围为对电商物流园大厦及裙楼玻璃进行维修,共计 380平方米,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评标委员会: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组成。 评委人数为 5人。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投标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四)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本);

(五)申请人商业信誉良好,未被国家信息中心 “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同时,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纸质材料;

(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供应商报价要求

(一)本标只有一个包,报价应当包含服务费用及税金等所有费用。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单位出具税务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询价响应文件,或在同一份询价响应文件中同一招标项目报两个或多个报价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采购合同由成交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询价通知书、报价函及其澄清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报价单位:人民币元,计量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五)供应商应按报价函规定格式对所投项目进行报价。

(六)报价函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七)报价函应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密封送至或邮寄至采购方。

六、

开标时间:2025年3月25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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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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