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用氧气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2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500000.00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景购2024B001326243 | 2024年公立医院综合运营(事业收入) | 1 | 1批 | 350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失信主体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5.1供应商若为医用氧气生产厂家,需提供以下有效期内的证书:5.1.1《药品生产许可证》;5.2供应商若为医用氧气经销商,需提供以下有效期内的证书:5.2.1医用氧气生产厂家《药品生产许可证》;5.2.2经销商《药品经营许可证》;5.2.3经销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5.3投标人自行配送投标产品的,需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投标人委托其他单位配送的,除提供承运单位的上述证照外,还应提供委托运输协议扫描件;5.4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应具有技监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气瓶充装许可证》或《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22日 00:00 至 2025年03月31日 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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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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