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玛县甲谷乡绵羊养殖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212.1 建设地点:尼玛县境内;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为甲谷乡吉松村、曲米村、载那村共建设10座羊圈、畜产品储存房及购置绵羊和饲草料,其中吉松村建设羊圈4 座、畜产品储存房两座,一座羊圈建筑面积343.09㎡(其中羊舍面积312.49㎡,附属用房面积30.6㎡),每座羊圈配套一座水井房 8.10㎡及相关附属设施,一座畜产品储存房 38.88㎡,一座畜产品房 117.45㎡;曲米村建设羊 圈 3 座、畜产品储存房一座,一座羊圈建筑面积 343.09㎡(其中羊舍面积 312.49㎡,附 属用房面积 30.6㎡),每座羊圈配套一座水井房 8.10㎡及相关附属设施,一座畜产品储存房 162.81㎡;载那村建设羊圈 3 座、畜产品储存房一座,一座羊圈建筑面积 343.09㎡(其中羊舍面积 312.49㎡,附属用房面积 30.6㎡),每座羊圈配套一座水井房 8.10㎡及相关附属设施,一座畜产品储存房 162.81㎡。;
2.3 计划工期:12个月(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设计图涵盖的全部工作内容。;
2.5 标段划分:无;
2.6 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资质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3.1.2 企业业绩要求:无。
3.1.3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注册专业) 二级建造师及以上(级别)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
3.2.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3.4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得少于2家,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4、投标参与及招标文件获取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 2025-03-21 23:59:00 至 2025-03-28 23:59:00关注本项目招投标有关事宜。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