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米林市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二标段:林芝市定点维修三次、三标段:定点加油三次征集公告

2025-03-20
2.项目名称:米林市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二标段:林芝市定点维修(三次)、三标段:定点加油(三次);

3.预算金额:实际发生费用为准;

4.履约期限:2年;

5.采购需求:具体详见征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6.本项目征集入围供应商数量:二标段定点维修:林芝市区内3家;三标段定点加油:为2家。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供应商须详细说明股东及出资信息、对外股权投资等情况。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4、投标供应商近三年内(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投标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领取征集文件并登记报名,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6、投标供应商应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

7、投标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二标段:无;三标段供应商须具备《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时,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填写中小企业申明函(服务),如未按其要求执行,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5)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获取征集文件

时间:2025年 3 月 21 日至2025年 3 月 27 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3时00分,下午15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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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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