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玉溪市人民医院8号楼1层皮肤科浅层X射线治疗仪用房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3-20
1.采购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玉溪市人民医院委托现对本项目玉溪市人民医院8号楼1层皮肤科浅层X射线治疗仪用房改造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参加磋商。

2.工程概况与内容

2.1工程名称:玉溪市人民医院8号楼1层皮肤科浅层X射线治疗仪用房改造。

2.2工程地点:玉溪市人民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2.3工程规模:411737.79元。

2.4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后50日历天内完成。

2.5磋商范围:完成玉溪市人民医院8号楼1层皮肤科浅层X射线治疗仪用房改造,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工程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18)。

2.7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2.8标段划分:本次竞争性磋商不分标段。

3.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机构证明文件;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专业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会计报表。若新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提供成立后至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磋商申请人需提供2024年02月至今至今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磋商申请人需提供2024年02月至今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竞争性磋商申请人在“信用中国”(以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网站无失信惩戒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由代理机构在项目开标后进行查询。

3.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2.1企业资质要求:竞争性磋商申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3.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为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供应商为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的可享受上述政策。备注:本项目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5%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4本项目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严禁违法分包或转包。

4.资格审查方式

4.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5年03月21日至2025年03月27日,每天9时00分至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周末休息)……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5.2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为6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04月02日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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