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红寺堡光伏项目电缆终端头中间接头询价采购公告

2025-03-21
一、询价时间:自2025年03月21日09:00至2025年03月23日10:00。

二、开启报价时间:项目将于2025年03月24日上午10:00……开启各单位报价。

三、拟采购物资相关要求

3.1物资需求一览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需求量

到货地点

备注

1

冷缩预制式电缆终端头

与电缆ZRC-YJLHY23-26/35KV-3*150配套

66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光伏场区

 

2

冷缩预制式电缆终端头

与电缆ZRC-YJLHY23-26/35KV-3*240配套

18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光伏场区

 

3

冷缩预制式电缆终端头

与电缆ZRC-YJLHY23-26/35KV-3*400配套

14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光伏场区

 

4

冷缩预制式电缆终端头

与电缆ZRC-YJLHY23-26/35KV-3*500配套

20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光伏场区

 

5

中间接头(带保护盒)

与电缆ZRC-YJLHY23-26/35KV-3*150配套

144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光伏场区

 

6

低压电缆终端头

与电缆ZRC-YJLHY23-1.8/3kV-3×240配套

1304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光伏场区

 

 3.3交付要求:

3.3.1交货时间:根据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分批分次运抵交付。供货方需在采购方下达计划中约定的时间送达指定交货地点;

3.3.2交货地点:项目工地指定地点。

3.3.3运输方式:汽车运输。

3.3.4验收依据:按点数验收,质检书合格证资料齐全。

3.3.5计量方式:按规定计量单位计量。

3.3.6单价约定:单位人民币,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用、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税费等。报价执行固定单价,合同履行期限内不予调整。

3.4其他要求:

3.4.1本次询价为整体询价分批次采购,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税率、税额、到站价,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收到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4.2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询价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部分标准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且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3.4.3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成交产品的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函形式提前发至供应商;

3.4.4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3.4.5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4.1营业范围要求: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询价采购的物资,并具备合法资格,具有一定的询价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

4.2财务能力要求:报价人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或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资金状况,投标人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4.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报价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提供相应的质量检测报告和产品合格证。

4.4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履约信用和银行资信。

五、报价人需提供的资料

5.1 报价函(附件一)

5.2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5.3 开户许可证或开户信息(加盖鲜章)

5.4 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加盖鲜章)

注:以上文件需提供电子版PDF文件(按序整理在一个PDF文件内,文件逐页签字并盖骑缝章)上传至铁建云链。电子版PDF文件须在报价截至时间前完成所有文件上传,报价截至时间前未完成报价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响应本次询价。报价开启后3日内附件原件邮寄给采购人。

六、结算和付款方式:

6.1结算方式:供应方按照合同约定,与采购方办理质量验收、数量确认、金额核定等手续,并于每月21日对账结算,结算起止日为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以此类推。每月对账完成后,经双方确认无误,签署《物资对账单》,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以此作为结算依据。

6.2付款期限:采购方收到供应方开具的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查验无误后进行挂账。挂账完成后支付不高于该批物资60%的货款,供货完成时支付不高于货款80%,单位工程验收完成支付不高于90%,并网发电支付至不高于97%,货款的3%作为保证金,待甲方工程交付业主竣工验收合格后12个月内支付完毕。

6.3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含电子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建信融通-E信通、地铁快信、中企云链-云信、舜通e信)支付等方式,以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等有贴息的方式时,在此价格基础上甲方不另外支付贴息及融资费用。

六、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经评审的合理最低价法,但低于成本价的或超过采购人可以接受价格的除外。采购人根据评审小组出具的评审报告确定成交人,成交人资质经报建设单位及上级公司业务部门审核完成后签订采购合同。

七、报价保证金要求:无

八、报价有效期:9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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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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