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宫景区新建山体发光字标识制作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2025-03-21项目名称:龙宫景区新建山体发光字标识制作及安装工程.
项目序列号:ZFCG202503089
预算金额(元):1203952.37元
最高限价(元):1203952.37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1
标项名称:龙宫景区新建山体发光字标识制作及安装工程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203952.37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龙宫景区新建山体发光字标识制作及安装工程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施工完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招标,非中小企业不参与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的材料: ①有效的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副本;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③企业近三个月依法纳税的证明材料;④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⑤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企业为被授权代表须购买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投标,须提供企业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个人社保证明)的证明材料;⑥投标单位“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查询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注:1.根据安市财采〔2023〕3 号规定,供应商投标时提供“安顺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16)的,则无需提交以上①-⑥项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待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人提交以上 ①-⑥项要求的资料进行核验(供应商应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发现供应商虚假信用承诺,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进行处罚)。2.提供以上①-⑥项资格证明材料或“安顺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的投标人须通过投标工具在资格核验模块上传,开标现场由招标人及监督通过系统在线核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22日00时00分至 2025年03月28日 23时59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