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秦淮区郑家营片区城中村改造地块项目拆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25-03-2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秦淮区郑家营片区城中村改造地块项目拆除工程已由秦淮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以秦淮区郑家营片区城中村改造地块项目拆除工程(项目审批文号:宁秦房字[2024]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庆盛房屋拆迁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京庆盛房屋拆迁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京市秦淮区郑家营片区 2.2 招标范围:秦淮区郑家营片区城中村改造地块项目拆除工程施工,主要工作内容为房屋拆除约47563平方,新建围墙约2000m,临时围挡约2500m,拆除建筑垃圾装车。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720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5500000.00元 2.5 工程规模:房屋拆除约47563平方,新建围墙约2000m,临时围挡约2500m 2.6 工程类型:房屋建筑 2.7 其他说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1、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且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2、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前附表3.5.2要求;3、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 提供满足正文1.4.4条要求的承诺书。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前没有受到黄牌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投标人需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有效承诺书,否则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
2、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3、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及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4、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应当与签名图像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文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或不得分等相应后果。
5、本项目建筑垃圾为拆建垃圾,依据《关于发布我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企业信息(2025年版)的通知》(宁建建字〔2025〕17号)、《关于征收拆迁工程招投标注意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投标人需具备下列要求之一:
1)投标人为具备处置拆建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的A类或B企业,提供具备拆建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能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投标人不为具备处置拆建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的A类或B企业,投标人必须提供与具备处置拆建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的A类或B企业签订的有效意向性合作协议书,提供具备拆建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能力证明材料、合作协议书,上述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6、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等文件规定,在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情况进行核查,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投标无效)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04-031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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