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珠海市香洲区第二人民医院办公物资等年度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2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第二人民医院办公物资等年度供应商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80.6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0.6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标的

包号

标的名称

服务期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元)

1

办公用品年度采购

2年

¥76,000.00

2

复印纸年度采购

2年

¥114,000.00

3

打印耗材年度采购

2年

¥170,000.00

4

宣传制品年度采购

2年

¥186,000.00

5

印刷制品年度采购

2年

¥260,000.00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包号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如投标报价超出本项目设置的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小企业划型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工商注册所在地在珠海市的投标人还须同时提供“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说明: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可不提供本项证明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出具投标函)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出具投标函)

5)供应商提供的标的物属于医疗器械的,必须按规定在投标(响应)文件提供以下许可证书复印件:①供应商属于所投医疗器械的制造商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适用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适用第一类医疗器械);②若供应商不属于所投医疗器械的制造商时,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第三类医疗器械)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适用第二类医疗器械)。若供应商提供的标的物为非医疗器械的,则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投标(响应)无效。

6)已领购本次采购文件。(具体方式详见本项目公告)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3月20日至2025年3月2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人民币300.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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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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