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5-12 |
2、项目名称:光山县城市管理局光山城区路灯杆常亮中国结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预算金额:952,869.95元 |
最高限价:952869.95元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光财竞争性磋商-2025-12-1 |
光山城区路灯杆常亮中国结项目 |
952869.95 |
952869.95 |
是 |
952869.95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5.1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光山城区路灯景观照明灯及相关配线的安装工程等。
5.2采购内容: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3项目地点:光山县城区。
5.4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
5.5质量标准:合格。
5.6工期:30日历天。 |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供应商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本项目适用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附件),投标人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或2024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成立不足一年只需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2024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证明,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依法免税和免缴纳社会保障金的须提供依法免缴纳证明);
③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供应商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⑤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二)投标人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时,资格证明材料需同其他要求发布的文件一起发布。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1.时间:2025年03月24日 至 2025年03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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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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