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辽宁省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8个海洋观测站运行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21
项目名称:8个海洋观测站运行维护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286400

最高限价(元):1286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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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1.1项目背景

海洋观测系统是海洋预警报工作的基础,辽宁省自2016年开始陆续建设了5个海洋观测站和3个岸基海洋观测点,主要观测潮位、风速、风向、气温、相对湿度、气压、降水、海温、盐度、波浪等海上水文气象要素,数据通过传感器观测采集,以无线传输的方式回传到管理中心,实现实时的、连续的、全自动化的在线观测,为国家及我省开展海洋预警预报工作提供及时准确的海洋水文与气象数据。

切实保障海洋观测系统正常运行,充分发挥好现有观测系统的作用是提升我省海洋观测预报能力的基础工作。结合我省海洋观测业务开展的实际需求,开展海洋观测站运行维护工作,加强我省海洋观测仪器设备管理,能够确保海洋观测仪器正常运行,保障观测系统可靠、准确、稳定的运行,为海洋环境观测工作提供更加可靠基础的数据保障。

1.2海洋观测站概况

1.2.1海洋观测站位置

辽宁省8个海洋观测站具体位置分别位于:

序号

观测站点位

坐标

1

绥中天龙寺渔港海洋观测站

北纬 40°11′54.17″东经 120°22′42.11″

2

锦州中心渔港海洋观测站

北纬 40°50′35.31″东经 121°5′49.35″

3

盘锦二界沟海洋观测站

北纬 40°46′19.76″东经 121°56′37.61″

4

营口白沙湾海洋观测站

北纬40°7′34″东经121°57′7″

5

丹东大鹿岛海洋观测站

北纬39°44′57.49″东经123°45′9.84″

6

绥中港码头岸基海洋观测点

北纬40°11'47.22"东经120°24'16.776012"

7

光辉码头岸基海洋观测点

北纬40°25'45.048"东经122°13'2.675994"

8

南尖码头岸基海洋观测点

北纬39°43'53.76"东经123°24'21.24"

1.2.2海洋观测站组成

各海洋观测站组成如下表所示:

序号

观测站

站点组成

1

绥中天龙寺渔港海洋观测站

气象观测站、验潮站、波浪浮标

2

锦州中心渔港海洋观测站

气象观测站、验潮站、波浪浮标

3

盘锦二界沟海洋观测站

气象观测站、验潮站、波浪浮标

4

营口白沙湾海洋观测站

气象观测站、验潮站、波浪浮标

5

丹东大鹿岛海洋观测站

气象观测站、验潮站、波浪浮标

6

绥中港码头岸基海洋观测点

气象观测站、验潮站

7

光辉码头岸基海洋观测点

气象观测站、验潮站

8

南尖码头岸基海洋观测点

气象观测站、验潮站

1.2.3设备清单

序号

站点组成

系统设备名称

1

气象观测站

风速风向传感器

温湿传感器

气压传感器

雨量传感器

气象塔

2

验潮站

浮子式验潮仪

温盐传感器

温盐井

验潮井

3

其他设施设备

数据采集器

供电系统

通信系统

4

波浪浮标

浮标体

波浪传感器

数据采集器

锚泊系统

供电系统

通信系统

二、运行维护内容

8个海洋观测站运行维护项目主要包含对绥中天龙寺、锦州中心渔港、盘锦二界沟、营口白沙湾、丹东大鹿岛5个海洋观测站以及绥中港码头、光辉码头、南尖码头3个岸基海洋观测点的观测仪器与防护设施等进行维护。主要内容包含日常巡视、常规维护、对比观测、年度检修、观测仪器校准(检定)以及5个浮标回收与布放。

2.1日常巡视

日常巡视包含每日巡视和应急服务。

(1)每日巡视

每日通过数据接收软件对8个海洋观测站进行巡视,查看设备工作状态,判断仪器运行情况,检验设备是否正常;查看监测系统记录,检查站点观测数据接收情况,查看数据接收状态是否正常,确保各海洋站正常运行,保证波浪浮标每年5-10月期间保持正常运行。

若发现异常,应立即分析原因,并进行故障排除,无法远程修复的,应立即安排人员到达现场开展应急处理。

(2)应急服务

发现数据异常、数据中断时,在天气和海况允许情况下,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应急处理,仔细分析异常情况,排除故障并做好异常情况处理记录,对不能解决的重大故障进行及时告知。

2.2常规维护

常规维护即完成8个海洋观测站每月1次的巡检和维护保养,并提交月度维护报告。主要内容包含:

(1)传感器维护:包含对风向风速传感器、温湿传感器、气压传感器、雨量器、浮子式潮位仪和温盐传感器的检查、清洁和维护保养。

(2)其他设施设备维护:包含对验潮井、温盐井、气象塔、设备箱、数据采集器、通讯系统、供电系统、监控系统、防雷系统及周边环境的检查、清洁和维护保养。

2.3对比观测

对比观测即完成8个海洋观测站每季度1次的观测要素对比观测,各种自动观测要素的对比方法采用有关技术规范或专业技术范围内惯例通用的观测方法。水文要素包括潮位、水温、盐度3项,气象要素包括风、气压、温度、湿度、降雨量5项,同时对各观测要素数据对比的结果进行综合分析,给出对比工作的结论。

2.4年度检修

年度检修即完成8个海洋观测站每年一次的年度检修,并提交年度检修报告。主要内容包含:

(1)传感器维护:包含对风向风速传感器、温湿传感器、气压传感器、雨量器、浮子式潮位仪和温盐传感器的检修、清洁和维护保养。

(2)其他设施维护:包含对验潮井、温盐井、气象塔、设备箱、数据采集器、通讯系统、供电系统、监控系统、防雷系统及周边环境的检修、清洁和维护保养。

(3)波浪浮标维护:包含对浮标标体、传感器、锚泊系统、数据采集器、供电系统、通信系统的检修、清洁及保养。

(4)常规耗材更换:检修加固所有螺杆螺丝,必要时更换;检修所有连接电缆防水接头,必要时更换。

2.5观测仪器检定

为了保证观测数据的真实有效性,同时保证数据不会应观测设备出现误差偏大而导致数据大范围错误,按照检定/校准周期,及时将观测仪器设备送有检定资质的机构进行计量检定/校准,不具备送检和现场校准条件的观测设备,可以通过现场比测进行自校。本项目需要开展1次检定/校准的观测仪器,包含8个海洋观测站观测仪器,包括风速风向传感器、温湿传感器、气压传感器、雨量传感器、浮子式验潮仪、温盐传感器及波浪传感器。

2.6浮标回收与布放

中标方在合同签订后10天内,将波浪浮标进行布放,并保证浮标的正常运行。由于辽宁省位于东北地区,周边海域有结冰期,为避免浮波浪标在冬季受海冰影响损坏,中标方需在10月底至11月初进行回收保存。

三、商务要求

3.1项目服务周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

3.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30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金额的30%,完成年度检修、观测仪器检定及浮标布放,经验收合格,30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金额的45%,2025年12月31日前支付中标金额的10%,2026年4月30日前支付中标金额的15%。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相关规定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22日09时00分至2025年03月31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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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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