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河南科技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智能净烟艾灸仪和熏蒸治疗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20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HNZ

2、项目名称:河南科技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智能净烟艾灸仪和熏蒸治疗仪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436000.00元; 最高限价:436000.00元。

备注: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本项目单项控制金额或总控制金额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单项控制金额(元)

总控制金额(元)

1

智能净烟艾灸仪

4

49000.00

196000.00

2

熏蒸治疗仪

2

120000.00

240000.00

合计

436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河南科技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智能净烟艾灸仪和熏蒸治疗仪采购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智能净烟艾灸仪4套及熏蒸治疗仪2套,具体技术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2)采购范围:采购文件内全部内容,不限于设备的供货、运输、保险、装卸、搬运、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培训、技术支持、软件升级、售后保修及相关配套服务等;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完毕至正常使用;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合格标准;

(7)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8)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至质保期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为贯彻洛阳市洛财购【2021】1号文件精神,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

2.2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2、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从事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供应商为生产企业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

3.3、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所投产品应具有有效期内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二类三类所投产品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4、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获取:

1.时间:2025年03月21日至2025年03月27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时间:2025年04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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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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