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中烟原料中心2024年实验室科研仪器采购项目4标段手持式近红外光谱仪二次招标公告
2025-03-211. 招标条件
2. 本招标项目为云南中烟原料中心2024年实验室科研仪器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原料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招标人的组织本项目的公开招标工作。
3.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4. 2.1 项目名称:云南中烟原料中心2024年实验室科研仪器采购项目4标段手持式近红外光谱仪(二次)
5. 2.2 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6. 2.3 招标范围:云南中烟原料中心2024年实验室科研仪器采购4标段,包括手持式近红外光谱仪。具体内容与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7. 2.4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8. 2.5 交货期:接招标人书面供货通知后,国产设备30日历天内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进口设备90日历天内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
9. 2.6 质保期:自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不少于1年的主机厂家质保服务;质保期后,终身维修,免人工费。
10. 2.7 标段划分:本此招标为4标段手持式近红外光谱仪(二次)具体如下:
11. 标段号 |
12. 标段内容 |
13. 数量 |
14. 最高投标限价 15. (含增值税,元) |
16. 4标段 |
17. 手持式近红外光谱仪 |
18. 1 |
19. 285000.00 |
20. 注: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情形外,投标人可就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且可同时中标多个标段。
21. 2.8 质量要求: 设备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原产完整配套的合格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行业、地方相关质量规定。
2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3. 3.1 基本要求:
24.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持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5. (2)若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拟投设备生产厂商或代理经销商出具的授权证明文件原件(若为代理经销商授权的,除须提供代理经销商的授权证明文件原件外,还须提供设备生产厂家对代理经销商的逐级授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26. 若设备生产厂商参加投标的,须提供设备生产制造许可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27. 若设备生产厂商与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所投产品设备生产厂商的代理商数量不超过1个,同时代理商须出具所投产品设备生产厂商授权投标的授权书,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28. 3.2 信誉要求:
29. (1)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商业信誉,提供书面承诺;
30. (2)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已被移除的除外);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2017年10月15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未被查询到存在向行业其他工商企业行贿记录(在评标时,由招标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对投标人进行查询,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31. (3)投标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未被正式列入烟草行业和云南中烟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实施禁入措施的(以招标人提供的名单为准)。
32. 3.3 提供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含附会计报表),2021年后成立的公司,可提供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属于国有事业单位的科研院校可以提供不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未能提供的可附相关证明材料。
33.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5. 资格审查方法
3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37. 招标文件的获取
38.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3月21日至 2025年3月2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