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城市副中心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施工02标段建筑垃圾清运采购招标公告
2025-03-21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划分为 1 个包件,包件所含标的的名称、数量、服务地点、服务期等见本招标公告附件1-1和附件1-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资料证明符合资格要求。如投标文件不满足本条如投标文件不满足本条“投标人资格要求”全部内容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并且,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指定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该项目负责人须系投标人员工,并在中标后具备全面负责合同履行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资质、履约能力、信誉等,须具备以下资格:
(1)1)注册资质要求:注册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成立日期”至投标截止之日满3年,注册资 金大于或等于1100 00万元,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2)财务要求:)财务要求: / 。 (33)业绩要求:)业绩要求: // 。 (44)信誉要求:)信誉要求:未因不良行为、产品质量等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或招标人限制交易期限内;自投标截止之 |
日起前三年不存在影响本招标项目中标后合同履约的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情况。
(5)5)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按北京市相关部门要求已完成报备可查询到可查询到备案备案信息),投标人拟投入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持有道路运输营运证及车辆行驶证。 |
3.3 存在下列任何情形之一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人或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人或本招标项目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4. . 最高投标限价
本次招标的最高投标限价要求见本招标公告附件1-1。
5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起至2025年5年3月26日14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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