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联品检(佛山)检验技术有限公司原子吸收光谱仪等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3-20
2. 项目名称:中联品检(佛山)检验技术有限公司原子吸收光谱仪等设备采购项目

3. 采购内容: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价最高限价(元)

采购预算(元)

1

 原子吸收光谱仪

1套 

550,000.00

2,800,000.00

2

凉感性能测定仪

1套 

300,000.00

 

3

紫外线透过率测试仪

1套 

450,000.00

 

4

微波消解仪

1套 

350,000.00

 

5

高效液相色谱仪

1套

500,000.00

 

6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1套

650,000.00

 

(1)详细技术要求请参阅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二章“采购需求”;

(2)合格的供应商应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

4.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或2025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保的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5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1)以评审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9)已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注:(1)供应商应购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磋商文件才有资格参加磋商报价。

5.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3月20日至2025年3月27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6.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3月31日09:00:00-0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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