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5年铁塔能源新疆分公司远程固定式自启动发电机组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21

2025年铁塔能源新疆分公司远程固定式自启动发电机组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25年铁塔能源新疆分公司远程固定式自启动发电机组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SZB-2025-11802),招标人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1.1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

1.1.2本次招标的预估规模:预估1869.585万元(含税),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具体如下:

序号

物资名称

设备功率

预估数量(套)

1

汽油直流发电机组

100-110A

20

2

160-170A

20

3

200-210A

10

4

柴油直流发电机组

100-110A

150

5

160-170A

210

6

200-210A

90

7

汽油交流发电机组

8-9kW

20

8

12-13kW

30

9

柴油交流发电机组

8-9kW

100

10

12-13kW

100

11

15-16kW

30

12

20-21kW

20

1.1.3招标范围:采购800套远程固定式自启动发电机组设备。

1.1.4交货期:自订单下发之日起,40天内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成。

1.1.5交货地点:新疆16个地市。

1.1.6质保期:安装调试初验验收合格后60个月。

1.1.7质量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技术规范书要求。

1.1.8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技术规范书要求。

1.2  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2】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综合排名

份额

中标份额

预估含税金额(万元)

区域

第一名

份额1

51.89%

970.1277

阿勒泰、博州、昌吉、哈密、克拉玛依、奎屯、石河子、塔城、吐鲁番、乌鲁木齐、伊犁

第二名

份额2

48.11%

899.4573

阿克苏、巴州、和田、克州、喀什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00%。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2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3投标人应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招标公告发布当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类业绩,业绩累计含税金额应不少于450万元。同类业绩是指:发电机组销售类。

业绩证明材料:①单项合同提供合同关键页,框架合同提供合同关键页和对应的订单或发票或结算文件,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标的内容、合同金额(如有)、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字盖章页。②每份合同至少提供一张发票和该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询结果截图。

业绩认定原则:①业绩金额认定原则:单项合同以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或发票或结算文件为准。②业绩时间认定原则: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或发票或结算文件时间为准。③发票认定原则:发票开具时间须晚于对应的合同签订时间,且早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发票不可以是红冲等异常状态。④其他认定原则:无法证明属于同类业绩,或证明材料模糊不清或不完整视为无效业绩。

2.1.4控股及管理关系: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及上级单位列入“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及上级单位列入同类产品的“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供应商黑名单”,且在本项目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1.6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03月21日18时00分至2025年03月27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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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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