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投资合作局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评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3-21项目编号:BYZX
项目名称: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评审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服务期限为自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采购包2:服务期限为自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项目评估)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合同包2(项目法律风险评估)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项目评估)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供应商必须响应中小企业声明函。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3)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4)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9)若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10)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现场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为准)
(11)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咨询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合同包2(项目法律风险评估)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供应商必须响应中小企业声明函。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3)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4)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9)若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10)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现场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为准)
(11)具有司法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拟派服务律师具有律师执业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21日至2025年03月28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1日 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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