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冀粤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2025年活性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21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市冀粤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2025年活性炭采购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冀粤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冀粤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石家庄市冀粤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8亿元,主营业务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是广东省广业环保产业集团所属的全资国有企业。公司投资建设的冀粤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位于元氏县经开区(元氏县马村镇营里村东),占地100亩。
2.2招标范围:2025年年度需求活性炭129吨供货及相关服务等,此量为12个月按需采购;实际用量以甲方实际需求确认量为准,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交货期:招标人提前1天向投标人发出供货通知,供应商须按通知要求送货至招标厂区指定地点。合同期限为合同签订后一年。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标准、规范,并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并最终以采购方验收合格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业,且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是所投活性炭制造商或由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对代理商的委托书)并在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专业技术服务能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3.1.3业绩要求:供应商2022年1月1日至今须至少具有1项年供货量不低于129吨(含129吨)活性炭(垃圾焚烧发电厂有组织烟气处理)销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不体现供货量,须提供发票或业主证明;响应文件中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3.1.4信誉要求:2022年1月1日至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招标人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1.5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对于同一制造商授权的多个代理商,仅接受首次报名成功的代理商参与投标)。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3-21至2025-03-27……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4-11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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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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