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武湖景区“九号公馆”房产出租招标公告
2025-03-21本招标项目 广厦家园100套保障性租赁住房装修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睢宁县经济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睢经济发投【2025】7号《关于广厦家园100套保障性租赁住房装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睢宁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广厦家园100套保障性租赁住房装修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睢宁县新城路北侧、小沿河东侧
2.1.2建设规模:对广厦家园100套保障性租赁住房进行装修,装修面积8232.02平方米,主要内容包括墙地砖铺设、水电改造、内墙粉刷、门窗安装、洁具安装及生活用品配置等
2.1.3合同估算价:560.27万元
2.1.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装饰及水、电安装等,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自变更备案之日起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无在建工程)。注:在建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7〕1 号文件相应条款。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5年3月21日至2025年4月1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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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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