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佳木斯市妇幼保健院(差额)亚低温治疗仪、一氧化氮治疗仪、婴儿T-组合复苏器、空氧混合仪招标公告

2025-03-21
项目名称:亚低温治疗仪、一氧化氮治疗仪、婴儿T-组合复苏器、空氧混合仪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98,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亚低温治疗仪、一氧化氮治疗仪、婴儿T-组合复苏器、空氧混合仪):

合同包预算金额:998,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亚低温治疗仪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300,000.00 -
1-2 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 一氧化氮治疗仪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600,000.00 -
1-3 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 婴儿T-组合复苏器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48,000.00 -
1-4 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 空氧混合器 2(台) 详见采购文件 5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亚低温治疗仪、一氧化氮治疗仪、婴儿T-组合复苏器、空氧混合仪)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亚低温治疗仪、一氧化氮治疗仪、婴儿T-组合复苏器、空氧混合仪)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需按《医疗器械目录分类》规定,根据招标文件中采购物品类别提供相应材料, 1、如所报设备属于医疗器械第一类管理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及《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证》, 2、如所报设备属于医疗器械第二类管理产品,应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报设备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注册证》; 3 、如所报设备属于医疗器械第三类管理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报设备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注册证》。 4、非医疗器械无需提供相应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3月22日 至 2025年03月28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