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天宫后山环境整治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3-21项目编号: JSZC-
项目名称: 朝天宫后山环境整治工程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215.1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215.1万元(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控制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
本工程位于朝天宫文物保护范围北部片区,北至冶山道院道路南侧围墙,占地面积约1700平方米,具体界址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综合确定。工程实施内容包括改造加固挡墙和楼梯,完善安防布控系统,维修出新宝船厂二级文物“宝船厂舵杆”展示区展架、廊(棚)等,整治室外绿化、硬质铺装、排水等配套设施 ,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 100日历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采用信用承诺制,具体要求详见本公告“7、其他补充事宜”。(供应商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 )投标供应商资质等级及范围:供应商应同时具有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特种工程 ( 限结构补强 ) 专业承包资质(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
( 2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A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资格;
②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 (含 )以上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 B类证;
(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
B 、供应商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 2024年 8月至 2025年 1月中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必须是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 ,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
( 3 )供应商提供自 2020 年 2 月 1 日(含)以来承担过的文保工程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文物主管部门的认定等相关证明材料,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相关证明材料 编入电子响应文件中, 否则视为未提供。)(资审业绩与评分业绩可以兼得)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04-03 09:30(北京时间)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