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内蒙古智能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麻地梁煤矿煤矸石充填系统建设项目电动单梁起重机及破碎车间电动葫芦采购公告

2025-03-21
1. 采购条件和方法

1.1 采购条件

内蒙古智能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麻地梁煤矿煤矸石充填系统建设项目电动单梁起重机及破碎车间电动葫芦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 设备 实施公开采购,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竟争。

1.2 采购方法

本项目采用的采购方式为:询比采购

1.2 采购编号DZJ

2.  采购内容、范围和要求

本项目采购内容和范围为: 负责电动单梁起重机及破碎车间电动葫芦(跨距:16米;行程:60米;起吊高度:20米)等配套设施制造及其包装、装车及运输、开箱检验、保险、指导安装、调试阶段现场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及后期保修和维修等工作。

本项目供货期为 25 天。

本项目交货地点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麻地梁煤矿。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企业,必须是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 提供近三年与采购产品相关的业绩证明至少一份(以合同复印件为准)。

(2) 供货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以及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书。

(4) 在人员、专业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5)设备安装调试技术员:配备专职设备安装调试技术人员至少1名,并在设备安装调试阶段需要驻场。

(6)制造商或具有有效制造商授权证明的代理商。

(7)  其他要求: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 、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 技术成果的补偿

本次采购对未成交供应商的技术成果不予补偿。

5.  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

从 2025 年 3 月 24 日9:00起至 2025 年 3 月 26 日17:00止(北京时间)。

6.  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 年 3 月 31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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