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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长治王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煤矿防治水“三区”管理报告项目公告

2025-03-21

山西长治王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煤矿防治水“三区”管理报告项目公告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长治市/上党区

    一、采购条件

    本山西长治王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煤矿防治水“三区”管理报告,已由山西长治王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王庄煤业[2024]38次党委(扩大)会议纪要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山西长治王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编制煤矿防治水“三区”管理报告

2.2 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

标段(包)内容: 全面收集已有地质、水文地质、井巷揭露资料,结合补充地质、水文地质成果,综合分析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分析矿井充水水源、充水通道等,并预测矿井涌水量;分析矿井面临的水患类型,并对水患防治措施有效性进行评价;划分煤矿防治水“三区”并提出管理措施,提出“三区”转换条件及要求;总结报告的主要结论,并提出下一步煤矿防治水工作的建议。

2.3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完成。

2.4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 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供应商资质要求:须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评估和勘查)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地质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4 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过二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2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编制煤矿防治水“三区”管理报告业绩。

类似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与类似业绩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有效发票。

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并附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3.5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03-21 17:30至2025-03-24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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