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南师大仙林校区格物楼中庭改造工程采购公告

2025-03-21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南师大仙林校区格物楼中庭改造工程

预算金额:323.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323万元;

采购需求:
南师大仙林校区格物楼中庭改造工程,该项目在格物楼中庭,增建三层科研用房;建筑总占地面积261.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83.3平方米;本工程涉及范围包括主体建筑基础、结构、给排水、电气、装饰装修工程以及室外部分的水、电(含强弱电管网)外接、配电房配电柜的改造;现有场地的平整、绿植迁拆等工程,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180日历天,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项目需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5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不得存在以下情形:①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有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②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③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无;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与评审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自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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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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