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区分公司金融营业场所整体柜台租赁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3-212、采购编号:HMXM2……
3、采购项目一览表
合同包 |
采购项目名称 |
技术和服务要求 |
项目预算 |
最高限价 |
数量 |
服务期 |
成交供应商数量 |
1 |
海沧区分公司金融营业场所整体柜台租赁采购 |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技术(服务)规范” |
93000元 |
73353元 |
1项 |
租赁期:4个月;安装工期:5个日历日内。 |
1主1备 |
注:(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2)本项目的采购预算为¥93000元,最高限价为¥73353元。磋商响应供应商的首次及最终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5、供应商资格条件:
5.1 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中国境内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2 磋商响应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包括供应商缴纳相应税收(如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3 在磋商截止时间后至评审前,代理机构将在下列渠道对磋商响应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磋商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并将查询情况提交磋商小组,(信用信息查询网站为“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在本项目磋商截止时间前磋商响应供应商发生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磋商响应无效。
5.4 磋商代表正反面身份证有效复印件,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5.5 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就该资格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6 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列入准入限制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就该资格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7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就该资格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响应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供应商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就该资格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9 磋商响应供应商不得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或其下属分公司存在法律纠纷且尚未妥善解决。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就该资格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10 磋商响应供应商应提供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格式须按要求提供)。
5.11 磋商响应供应商须承诺能够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就该资格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12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5.1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5.1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成交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6、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期限):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2025年03月21日至2025年03月26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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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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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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