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城市管理局烟台市辛安河污水处理厂海绵改造工程(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预采购)招标公告
2025-03-21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R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大写)叁佰叁拾叁万贰仟叁佰壹拾贰元零柒分整(¥3,332,312.07元)
采购需求:完成烟台市城市管理局烟台市辛安河污水处理厂海绵改造工程(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工程)。共分为一个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供应商提供信用信息报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转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采〔2021〕7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文)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本采购项目内容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三)建筑业,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如实判断所提供的工程是否符合财库〔2020〕46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行标准规定》的规定,如实申报中小微型企业。若供应商非中小微企业,将按无效报价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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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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