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地州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2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700000
最高限价(元):615000,615000,47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2023年度地州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项目第一标段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61500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全面摸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地(州、市)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农业、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废弃物处理五个领域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亚氮、含氟气体等温室气体的排放源和吸收汇情况,编制完成乌鲁木齐市、阿克苏地区、克拉玛依市、和田地区2023年度温室气体清单,并出具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报告,报告编制内容完善,符合国家及自治区对清单报告编制的最新要求,报告通过管理部门评审。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2023年度地州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项目第二标段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61500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全面摸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地(州、市)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农业、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废弃物处理五个领域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亚氮、含氟气体等温室气体的排放源和吸收汇情况,编制完成昌吉州、哈密地区、克州、喀什地区2023年度温室气体清单,并出具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报告,报告编制内容完善,符合国家及自治区对清单报告编制的最新要求,报告通过管理部门评审。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2023年度地州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项目第三标段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47000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全面摸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地(州、市)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农业、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废弃物处理五个领域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亚氮、含氟气体等温室气体的排放源和吸收汇情况,编制完成巴州、博州、塔城地区2023年度温室气体清单,并出具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报告,报告编制内容完善,符合国家及自治区对清单报告编制的最新要求,报告通过管理部门评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08月30日前完成成果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3】
(1)被生态环境部及各省(区、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通报的服务机构及其有关联的分支机构不得参与投标。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24日至2025年04月01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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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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