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更新换代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制作购买第三方服务项目综合评比公告

2025-03-2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更新换代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制作购买第三方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综合评比
预算金额:60000元
报价方式:整体报价
最高限价:60000元
采购需求:

标段

标的名称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

备注

1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更新换代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制作购买第三方服务

详见采购文件

60000元

本项目为整体报价,中标后根据整体报价据实结算。

预算合计:

60000元

投标人不得自行、拆包分包进行投标。
一、合同履行期限:撰写医疗设备更新换代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直至批复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4)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5)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5)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三、报名及获取文件时间
2025年3月20日至2025年3月25日(综合评比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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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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