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同庆米东区30万千伏光伏项目光伏组件采购(标段一)招标公告
2025-03-2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新疆同庆米东区 30 万千伏光伏项目光伏组件采购,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实施单位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组织本项目招标工作。招标需求单位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负责根据招标结果签订合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标段一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新疆同庆米东区 30 万千伏光伏项目光伏组件采购(标段一)。
2.2 招标编号:BR
2.3 工程概况:新疆同庆米东区 30 万千瓦光伏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本项目交流侧 300MW,直流侧不低于 375MWp。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及相关所有配套设备的供货、厂内检验、出厂验收、包装、上车装吊、运输(含保险)至现场及交货(不含卸货)、现场开箱验收、现场指导安装、配合系统调试及试运行、配合验收、配合移交生产、技术培训、设计联络、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提供相应的技术资料、售后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等。组件具体规格型
号见下表:
2.5 交货时间:分批次交货,首批预计进场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25 日,具体交货时间 以项目部订单为准。 |
2.6 交货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北部沙漠光伏基地区域,招标人指定地点。
2.7 中标候选人推荐规则:新疆同庆米东区 30 万千伏光伏项目光伏组件采购划分两个标段,允许投标人同时参与上述不同标段投标,但只能获得其中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综合得分均排序第一时,评标委员会则按照项目评审(标段一至标段二)的先后顺序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再进入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名单,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排名依次递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投标人近三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 1 个200MW 及以上光伏项目的单晶硅双面双玻组件供货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合
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金额页、合同双方盖章页等关键页,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
(3)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2021-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4)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含贸易商、经销商)投标,代理商(含贸易商、经销商)投标的,应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的有效授权。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 年 3 月 21 日起至 2025 年 3 月 28 日 17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 |
文件费用:人民币(大写)壹仟元整(¥1000.00),售后不退;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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